证券发行条件(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等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进行违规担保或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形。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吧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股票上市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这是一种概括性规定,即除前两项关于对公开发行的界定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属于公开发行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一新股发行条件 根据证券法第13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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